自10月份我縣關于開展集中打擊環洞庭湖區域非法獵捕、經營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縣林業局重拳出擊,依法嚴厲打擊在野生動物繁衍棲息地、候鳥遷徙通道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行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行為。
2017年11月22日上午9:30,接群眾舉報舉報,桔園新村菜市場有人販賣省級保護動物水鴨,縣林業局森保站協同東坪森林派出所當即趕往現場,對販賣水鴨周某進行查處,并當即沒收其販賣的水鴨,隨后予以放生。2017年11月22日晚7點左右,樂安林業站工作人員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開車在樂安鎮水溪村地段用攔網非法捕捉野生鳥類。樂安林業站站長張軍迅速帶領干職工與安化林業綜合執法大隊一中隊組織精兵強將,火速行動,趕赴水溪村地段進行查處。隨即抓獲違法者游某、周某2人,沒收捕鳥工具2套,罰款每人2000元。
保護野生動物,維護好安化綠水青山,我們永遠撐起保護傘;保護野生動物,光靠嚴罰還不夠,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要在人們心中扎下根,開出果,需要我們一同努力。
來源:安化縣林業局
作者:吳亞弦
編輯: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