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男,1980年9月出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三級警督,現任安化縣森林公安局冷市派出所所長。從警15年來,他先后在安化縣森林公安局庫區、梅城、東坪等派出所工作,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牢記保護森林資源的神圣職責。他盡忠職守,秉公執法,得到了上級組織的褒獎和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多次榮獲縣人民政府嘉獎,被評為辦案能手,2014年被縣人民政府記個人三等功一次。
一、不忘初心,立志從警。王瑞出生在森林資源豐富,風景如畫的國營安化洞市林場,父親是一名優秀的森林警察。他從小耳濡目染,深知森林資源對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性,立志長大后也要成為一名保護生態環境的森林警察。1996年,王瑞同志考入國家林業部南京人民警察學校(現更名為國家南京林業局森林警察學院),在校期間,他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思想上積極進取,自覺向黨組織靠攏,團結同學,曾擔任區隊團支部書記。他把“嘴頭硬、拳頭硬、筆頭硬”作為自己努力的目標,通過3年的努力學習以優異的成績結業。
二、不畏艱難,扎根基層。2001年,王瑞同志通過考試進入安化縣森林公安局,正式成為了一名光榮的森林警察。從警以來,他服從組織安排,一直在基層派出所兢兢業業工作,足跡遍布安化青山綠水,用腳步丈量民意。上班第一年,他就深刻體會到了森林公安工作的艱苦。當時安化最偏遠的南金鄉藥場村發生了集體濫伐林木案,該村地處湘中第一高峰九龍池。由于遭受山洪的暴虐,一條尚未修好的公路徹底被沖毀,辦案民警進山只能靠步行。幾十里崎嶇山路才走了不到一半就已到了中午,由于身體原因他出現了低血糖反應,環顧四處沒有人家,只有10多米深的陡峭山壁下才有水喝,實在沒辦法他只得采食路邊的辣椒充饑。在老偵查員的帶領下,王瑞白天到各家各戶走訪調查,晚上就將村民召集到火坑邊,一邊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一邊做群眾的思想工作,在山上歷時半個月才將這起多戶集體濫伐林木案件辦結。十多年來王瑞發揚吃得苦、霸得蠻、耐得煩的安化森警精神,不畏艱難,無私奉獻,始終堅守在保護生態環境安全的第一線。
三、不舍晝夜,嚴格執法。王瑞同志在工作中實事求是,從不妄下結論,把辦鐵案作為自己的追求。2013年8月11日,安化縣東坪鎮梨坪村夾人巖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失火案,火災現場過火面積24.25公頃,直接經濟損失達33.759萬元,受災群眾16戶。王瑞接警后迅速趕赴現場,在第一時間察看現場,走訪群眾,搜集證據。當時據報案群眾反映中午12點40分只看見山火,沒有看到山中有人。經過深入細致的調查走訪了解到梨坪村村民林某巖早上6點多到夾人巖,上午9點多才離開,王瑞同志當即找到林某巖核實情況,林某巖矢口否認。為了澄清事實真象,王瑞同志圍繞起火原因、起火地點、起火時間,先后五次深入現場勘查尋找蛛絲馬跡。經過五個晝夜的詳盡調查,終于查找到林某巖失火時的現場證人,最終偵破了林某巖失火案,使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并依法賠償了農戶的損失。
四、不斷創新,服務群眾。王瑞同志參加工作以來,始終勤學好問,刻苦鉆研業務,面對森林公安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考驗,他繼承和發揚森林公安吃苦耐勞的優秀傳統,在執法辦案中敢于創新工作方法,對電子繪圖、電腦現場辦案、基礎信息采集等全新的辦案方法與技術,一面率先迅速掌握、熟練運用,一面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進行改進,并在全局示范推廣。王瑞同志十分注重加強個人素質的修養,他涉獵歷史與心理學,通過了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從業資格證考試,為偵破、查處毀林案件增加了底氣。2012年4月2日,安化縣東坪鎮玉溪村竹陽界發生森林火災。在案件偵查中玉溪村村婦賀某桃為了讓兒子逃避法律責任,她自己跑到到東坪派出所投案自首。案件主辦人王瑞在帶賀某桃指認失火現場中發現賀有病在身,上山艱難,且無法找到失火第一現場,便意識到另有隱情:慈母代兒受過的嫌疑很大。在采取秘密偵查手段的同時,王瑞同志充分運用所學的心理學知識對賀某桃展開強有力的心理攻勢。5月17日,賀某桃的兒子王某勇迫于壓力主動到東坪派出所投案自首,交待了失火經過。在工作之余,王瑞同志還積極為林區群眾無償開展心理咨詢服務,為群眾做心理疏導。他時刻牢記“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關心林農生活,切實把服務群眾和執法為民有機結合起來,使一些老上訪戶心悅誠服地改變了對政府及森林公安的看法。
追求夢的人,永遠在路上。從警15年來,王瑞同志作為森警的普通一員,他并沒有太多的光環,也無暇追求過多的榮耀,但他堅持努力恪守和踐行一名森林警察的操守和準則,追尋著永不磨滅的綠色夢!他不忘初衷,一心為民,廉潔自律,一心撲在服務梅山林業建設和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穩定的工作中,即使面對父親身受帕金森氏綜合癥折磨、母親身患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女兒尚幼的人生困境;即使面對待遇欠佳、身處偏遠一線、工作環境不好的境況,他也始終把事業擺在第一位,滿腔熱忱地忘我工作,把自己最火熱的青春年華貢獻給了保護自然資源、維護森林生態安全的崇高事業。
來源:縣森林公安局
編輯: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