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切實發揮人民防空警報在防空救災等方面的作用,確保災時及時、準確發放預警信號,8月26日,安化縣人民辦公室向全縣發布《關于非戰時啟用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的通知》。
《通知》規定了啟用防空警報系統的情形,一是縣城及周邊區域發生或即將發生重大氣象、地質、水災等自然災害,需要警示、轉移、疏散或撤離群眾而啟用防空警報的;二是上級有要求或特別重大的紀念活動需要啟用防空警報的其他情形。
《通知》明確了規范災情警報的發布程序。非戰時啟用防空警報,需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簽發“防空警報啟用命令”,縣人防辦應嚴格按照命令要求在規定時間和范圍內發布警報信號。需用人防電聲警報器發布相關災情信息時,應及時將已制作好的媒質錄音帶、光盤等送交縣人防辦。
《通知》明確了災情警報信號。鳴15秒,停10秒,再鳴5秒,停10秒,反復3遍為一個周期(2分鐘)。
《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災害事件信息;人防、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應加強工作對接,提高信息處理水平;要建立和完善特殊防護期值班制度,強化工作職責,明確值班人員責任,確保通信渠道暢通。
來源:縣人防辦
編輯:劉強